·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47号(汇苑家园)1号楼1-11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建国小经三路**号(汇苑家园)*号楼*-***(-)的公告 案号:****鲁****执恢***号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建国小经三路**号(汇苑家园)*号楼*-***(-)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 ***元。 所有权人: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证号:中******,房屋坐落:******建国小经三路**号(汇苑家园)*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 -*层。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具体规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为准,请自行查阅。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不动产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标的物以现状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