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中山区东旭街10号4单元地下1层10号停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东旭街**号*单元地下*层**号停车位。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停车,合同编号:**********。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东旭街**号*单元地下*层**号。 特殊说明: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包括停车位、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包括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做参考,以标的物实物现状和实际证载情况为准,法院及拍卖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房屋户口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迁出与否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