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关于即墨市新兴路179号房屋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在执行(****)鲁****执****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的位于*****路***号房屋房屋依法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情况:*场化商品房,即房私转字第******号 ,***.**平方米。起拍价*******.**元。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孙延训
拍卖机构:淘宝网
注意事项:竞买人自行勘验现场,委托人不承担拍卖物瑕疵担保责任。网点房有租赁,一层超*,二层茶叶店。成交后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续租事宜。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承办人联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