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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泊南路北侧翰林府邸16号楼1单元1002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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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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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9月18日在招标网发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泊南路北侧翰林府邸16号楼1单元1002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泊南路北侧翰林府邸16号楼1单元1002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省****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w.*******.a***dqe.**.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
第十三条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当在 ****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银行陇海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 ****级人民法院***房间
**省****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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