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关于烟台市芝罘区金晖花园37号内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是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已经按照规定通知了已知当事人。无联系方式或未查明等无法通知的,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新桥金晖花园**号内*号不动产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省******新桥金晖花园**号内*号房产【产权证号:******;面积:***.**平方米】(特别说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数:一层西户,南北通透;三室一厅一厨两卫;无小棚、无车库、无车位及其他附属设施;物业费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拍卖底价: ******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三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孙 法院咨询电话:****-******* 周法官 联系地址:**省******佳苑南街**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