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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烟台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分公司(********世纪大厦B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F**** 项目名称:****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开标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包号 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 ****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宗 * 一年 **省******桃村镇 无 说明 *.开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开标,否则视为无效开标。 *.开标开标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本项目运杂费由开标供应商承担。 *.开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本省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在本省(*、区)具有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分公司(********世纪大厦B座*楼)。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非在受处罚期间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并附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未处于司法和行政执法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开户名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郊支行 *.银行账号:************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分公司(********世纪大厦B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诉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由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采购代理联系人:张艳萍 电话:****-*******。 (三)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世纪大厦B座*楼 联系方式:张艳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萍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