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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供钢材采购合同
临供钢材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中铁十八局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省***净月开发区聚业大街以西博源花园(雅舍枫林)**幢***号房邮编:****** 通讯地址:**省***净月开发区聚业大街以西博源花园(雅舍枫林)**幢***号房邮编:****** 法定代表人:刘术臣职务:执行董事 乙 方(供货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纳税人资格: 纳税人识别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净月钢材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暂定) 网价 综合费 单价(元)【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元 单价(含税)合计/元 不含税总金额/元 含税总金额/元 备注 盘圆 Φ*.*-** 吨 ** 螺纹钢 Φ*-** 吨 *** **米 合计 *** 合同不含税暂定总金额 大写: 税额合计 大写: 合同含税暂定总金额 大写: 上表含税单价是包括产品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此单价包括税费、成本费、人工费、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总金额以“我的钢铁网”发货当日***对应规格钢材网价元/吨(运杂费)进行结算,报价参照****年月日网价。 结算单价采用浮动结算的方式,其中:盘条以发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建材*场价格”首次公布的(不参考备注栏价格,逢节假日,以节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应规格、型号及材质的网价为供应期出厂单价+元/吨进行结算;螺纹钢(圆钢、型钢)以发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建材*场价格”首次公布的(不参考备注栏价格,逢节假日,以节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应规格、型号及材质的网价为供应期出厂单价元/吨进行结算; 若国家财税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保持税前单价不变进行结算;税额根据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实际采购金额超过合同暂定金额时,不论合同暂定数量是否已经执行完毕,此合同自动终止;若双方继续**,则重新签订合同。如再签订协议时的*场价格相比本合同价格较高时,乙方承诺按本合同价格标准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如签订补充协议时的*场价格相比本合同价格较低时,乙方承诺按签订补充协议时的*场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暂定数量履约,乙方承诺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等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设计文件及检验检测标准。 *.* 技术要求:符合甲方指定要求。 第三条 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包装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并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非因甲方原因,由于乙方所采用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在*日内给予解决。 *.* 应附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送货单等材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 交货时间:甲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按照甲方的计划要求供应时间为准。 *.* 交货地点:净月新立城小城街附近。乙方发货人:(电话:),甲方指定收货人:霍晓辉(电话:***********),卸车及相关费用由乙 方负责。 *.* 运输方式:乙方通过专用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因运距变化而增加费用。货物未交付甲方指定地点指定接收人之前的一切风险(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保险:乙方负责办理物资材料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乙方应将物资材料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货到工地后过磅重量验收为准。过磅误差在±*‰之内,按供方送货单数量为准;超过±*‰的,按实收数量结算。如果对过磅有异议的,可以去第三方过磅,以第三方称量数量结算。 *.*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甲方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的调整,不作为乙方增加任何费用和不能保证供应的理由。 *.*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将甲方采购的货物在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接货人。对于交付的物资,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安全、环保责任等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此证书将随物资一同交予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此证书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乙方应在质量合格证书后面附上检验的结果和细节。 第五条 验收 *.* 验收时间:货物到达工地后一个工作日内 ; *.* 验收方法:货到现场甲方先对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以甲方试验人员,对货物按照相关规定方法进行取样、试验的结果为准; *.* 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 结算时间:上月**日至当月**日为一个供应期,每月**日乙方携带甲方指定签收人出具的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验收单(收货单、送货单、磅单)到甲方物资部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出示对账单。 *.*货款的支付时间:每月对账后,乙方按照对账单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指定姓名霍晓辉电话***********为发票签收人,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后,**天付款**%,**天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或其他金融产品。若甲方采用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或其他金融产品支付时,票据期限*个月内(含)的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票据期限超过*个月的超出部分的贴现费用在每期支付时双方即时协商确定,如由甲方承担,应在*个月内结算完毕,且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甲方承担贴现费用部分的等额发票。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是:;银行账号是:;开户行是:。 *.*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乙方应在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按甲方要求出具符合纳税人身份,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相关信息必须与合同签订和实际交付货物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 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并迟延支付*.*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甲方在取得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将货款按合同约定汇款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户,甲方不接受乙方变更银行账户的请求。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需更改账户为其名下其他银行的账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除非经法院裁判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甲方不同意乙方将账户变更为其他单位的银行账户。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增加的成本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相当于甲方损失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按不含税价格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税款。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等变化引起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如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或结算中扣除,但乙方承诺按合同金额全额(不扣减违约金)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Q**;单位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单位注册地址:**省***净月开发区聚业大街以西博源花园(雅舍枫林)**幢***号房;单位电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盛支行;账号:************。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提异议或已提异议均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质保责任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个月 ,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为总货款的*%,在总货款中扣除。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质保金(无息)。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超过合同约**期付款,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后**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按签订本合同之日时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利率乘以实际未支付货款金额(不包括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已付货款)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未支付货款金额(不包括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已付货款)的*%。但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时,乙方应予以充分理解,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承诺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等损失赔偿责任。该违约金为甲乙双方自愿约定,如出现诉讼乙方自愿承诺不以违约金过低为由请求受诉法院进行调整。 **.*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的违约金。 **.*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每次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的,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保证物资能达到既定用途,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均由乙方负责。 **.*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不按约履行除本条上述款项外的其他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后果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应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或义务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的违约金,且转让行为、结果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增设或变更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或变更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合同履行中的涉及价款结算的单据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才对甲方发生法律效力。 **.* 下列任一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乙方应付违约金的金额达到了合同总价的** %; **.*.*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到货或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超过* 次; **.*.*乙方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乙方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 其他约定: **.*.*乙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乙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 日内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变更情况,并提供最新的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信息资料。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才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强迫情形。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约地点:**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