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弱电线缆绑扎项目2023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弱电线缆绑扎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NHJD-XLBZ****** 二、招标项目名称:弱电线缆绑扎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项目内容:弱电线缆绑扎(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选择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选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选择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选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供应商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库内中“**外包施工类”单位之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①****-****年施工采购类供应商建库 ②****-****年施工采购类供应商库增库 ③****-****年金盾公司施工采购类供应商库增库(******) ④****-****年金盾公司施工采购类供应商库增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登记。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分公司(地址:******桂城简平路*号天安数码城*期天安创新大厦****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到**************分公司(地址:******桂城简平路*号天安数码城*期天安创新大厦****室)填写《登记表》并获取磋商文件;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将转账凭证和填写好的《登记表》发至我司邮箱(***********)即完成磋商文件的获取,《登记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获取磋商文件费用:现场现金缴款或通过以下账户转账支付 获取磋商文件账户:(此账号非磋商保证金账号) 开 户 名 称:**************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分行 账 号:** **** **** **** ***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年** 月** 日上 午* 时** 分(注:当天上 午* 时** 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备注:如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原件或样品的,原件或样品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递交,否则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风西路**号金科大厦三座*楼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年** 月** 日上 午* 时** 分(**时间)。 十、磋商地点:******清风西路**号金科大厦三座*楼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如显示无响应供应商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网页或截图。 十二、参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年** 月** 日至****年** 月*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递交或书面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风西路**号金科大厦三座*楼 联系人:关小姐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桂城简平路*号天安数码城*期天安创新大厦****室(**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本公告附件如下: *、登记表 ******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