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3)鲁0102破2号济南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龙宏地产)破产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龙宏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保障龙宏地产购房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概况
龙宏地产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班昌,注册资本****万元,***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住所地**省******中林路*号盛福花园小区**号***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MQCRH*T。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二)项目概况
龙宏地产开发的阳光城·檀悦项目位于******奥体中路以西、花园东路以北,占地**.**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万平,包括*栋商住楼和*栋竞建安置楼,另需代建中小学*.*万平、幼儿园*.*万平。当前仅施工*栋商住楼,其中*#楼建设至*层、*#楼建设至**层,*#楼建设至*层。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三、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龙宏地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有能力组织龙宏地产进行复工建设;
(四)熟悉房地产开发行业,具有开发、复建、投资烂尾楼盘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龙宏地产重整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一)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内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花园东路与奥体中路交叉口西***米**阳光城檀悦售楼处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沈律师 ***********。
*.报名材料
(*)报名意向书;
(*)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历史业绩、重整资金支付能力证明等,联合体报名的,需分别进行介绍,明确各主体的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
(*)与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对于报名后所知晓的龙宏地产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审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
(三)尽职调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龙宏地产后续重整过程知晓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谨慎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本项目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龙宏地产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所有损失。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龙宏地产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龙宏地产重整投资的,应书面向管理人提出。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龙宏地产重整投资的,应当于****年**月**日**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当日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逾期或者未提交或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五)遴选工作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待龙宏地产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于评选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五、《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资模式、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二)债权清偿计划;
(三)在建工程的工程款、购房户处理方案;
(四)项目完成进度计划和时间,重点是*#-*#楼及代建学校的复工和进度计划;
(五)履约保证;
(六)后续经营方案;
(七)重整投资有关的其他内容。
六、遴选规则
(一)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并按期缴纳保证金的,将直接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二)两家或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按期缴纳保证金的,由管理人组织评选委员会分别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分。每位评选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每位评委评分加总为该意向投资人最终得分。
评分最高的意向投资人为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如经评选委员会评判后,得分最高的意向投资人为数人,则以其中投资报价最高者当选;如分数高者仍为数人,则由管理人组织评选委员会成员进行商议表决在筛选后的数人中选出本案的重整投资人。
(三)评判结束后,管理人即刻通知评选结果,并及时向中标人送达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
(四)如最终没有意向投资人报名或最终未被确定为本案的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根据情况报请人民法院再确定是否重新进行招募。
**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