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沂水县清源河路东侧公园设计项目
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清源河路东侧公园设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LYZCZB-YS-****-*** 项目编号、标包:LYZCZB-YS-****-***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清源河路东侧公园设计服务,为公园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需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③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④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应提交的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证书;③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式两份。注:获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至****-**-**(**时间)。 *、地点: ************(*****派出所北,雪山河路*-*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升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