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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公司名录意向公开(2024-JW08-F1001)(第1包)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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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2月28日在招标网发布长春地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公司名录意向公开(2024-JW08-F1001)(第1包)。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长春地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公司名录意向公开(2024-JW08-F1001)(第1包)
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省某部的**地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公司名录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服务内 容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 间
备 注
*
**地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公司名录
招标选取*家餐饮社会化服务公司,成立供应商名录,服务期*年,需求单位每年从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家公司,采取“使用*家备用*家”模式,每年签订一次服务合同。
见附件

****年*月

报价说明:采取本项目利润率报价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建议扫描件发送至***********。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尹先生(****-********)
*.监督人:苗先生(****-********)
****年**月**日
_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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