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财务共享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蓝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交通能源发展集团财务共享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进行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蓝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路***号
联 系 人:马向远
联系方式: ****-*******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与**路交汇处丽城花园西沿街
联系人:庄宜霖、张家伟、孟凡豪、韩金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交通能源发展集团财务共享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TNYF****-***
项目分包情况:共一包
控制价:***万元 (大写:陆佰伍拾万元整)(含*%的增值税)。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招标内容:**交通能源发展集团财务共享系统应具备财务共享平台、报账工作台、差旅费控、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发票管理、基础数据管理、台账管理和异构系统集成要求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案例。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以下均为**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业务室(*****路与**路交汇处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
*.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个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案例(本项以提供合同完整原件或合同完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路与**路交汇处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
*.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间)。
*.地点:**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路与**路交汇处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网、元博招标网(原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