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新拓新能源200MW光伏发电项目管桩、桥架材料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新拓新能源***MW光伏发电项目管桩、桥架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ZBQ)】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海海洋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拓新能源***MW光伏发电项目管桩、桥架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新拓新能源***MW光伏发电项目管桩、桥架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供货要求及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管桩和桥架材料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进行投标人(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本项目无需办理CA证书,仅需在平台报名即可),报名成功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项目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黄河十二路渤海九路交叉口往南***米路西*************楼***室)*.*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上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工本费电汇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或word格式)发送至***********(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本项目授权代表名称、授权代表电话)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的,均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获取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文件售价:工本费***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以现金缴纳工本费或电汇至以下账号并备注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简写。开户名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账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地点:***黄河十二路渤海九路交叉口往南***米路西*************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黄河十二路渤海九路交叉口往南***米路西*************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海海洋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黄河**路中海北路中**棕榈湾*期****-***室、**省***高新区新泺大街****号银荷大厦D座*** 联系人:兰经理、赵经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黄河十二路渤海九路交叉口往南***米路西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九、其他说明 *、招标监督单位:*****区新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省*****区富国街道金海四路银河三路交叉口创新数码港 联系人及电话:安经理、****-*******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