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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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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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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1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包括对考试车进行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和安装等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智能车载考试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系**高创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中标所建,现用车载智能评判终端供应商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因手动挡驾考需要,为保证此次采购车载智能评判终端与考试现有设备无缝对接,以保证整个考试系统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兼容性,更加适合目前手动挡学车需求,且其他厂家的设备无法接入,只有选用该公司设备及软件才能满足此要求,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高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龙蟠路***号*栋***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顾振华 联系地址:******柳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薇 联系地址:**高新区中润大道**号九宏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沈延富 联系地址:******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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