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新建标准厂房工程(一期)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标准厂房工程(一期)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标准厂房工程(一期)智慧工厂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 月 ** 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标准厂房工程(一期)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招标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高于该最高限价作无效标论处; *.招标需求:**标准厂房工程(一期)智慧工厂项目的建设,借助*G、物联网、大数据、BIM、GIS等信息技术,对园区内人流、物流、信息流等数据进行实时收集、存储与分析,实现园区规划设计、实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全流程的智能化升级。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等。本项目所有内容实施必须进行业务调研和深化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平台数据对接按业务系统建设进度进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月**日,每天*:**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如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中部分产品的安装资质,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单位实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高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环路***号*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东路**号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 监管部门 名称:**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塘河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 **高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