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华山北、站前住宅项目新媒体服务选定项目采购公告
华山北、**住宅项目新媒体服务选定项目采购公告
华山北、**住宅项目新媒体服务选定项目,采购人为**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山北、**住宅项目新媒体服务选定
*、项目地点:***
*、采购范围:项目营销新媒体全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矩阵搭建,团队新媒体起号服务,日常短视频拍摄剪辑制作,定期直播等。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其中:
一标段:**住宅项目营销新媒体全案服务;
二标段:华山北住宅项目营销新媒体全案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各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近*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房地产企业新媒体服务类似业绩;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年度(自****年至****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年的,财务状况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响应采购者,请于****年*月*日**:**(**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业绩合同;
(*)近*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年的,财务状况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一览表(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备注: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详见采购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网、**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东路*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
地址:******大纬二路**号**商厦*楼
联系人:张红梅、刘航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轨道交通集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 址:********东路*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卜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