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选择东营公墓绿化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民政局拟对**公墓绿化提升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预算
*.项目名称:**公墓绿化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拟在**公墓西围栏内侧栽种绿篱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二、招标代理项目服务收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企业支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取服务费。
三、资格条件及递交材料
(一)资格条件
*.代理机构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代理机构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代理机构须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人员不少于*人,招标代理业务人员必须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代理机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递交材料
*.企业综合实力(营业执照复印件、信誉承诺、人员配备、代理业绩等);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招标组织方案、服务承诺等)。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前。
*.递交地点:***东三路***号,***民政局***房间。
拟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统一密封送达或邮寄至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递交时间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五、结果告知
*民政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报名代理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在***民政局网站发布结果公告;所报的资料不退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