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栏杆、护栏询价采购公告
一、总则 *.工程概况 ********岭产城融合许黑墩社区还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平方米,安置总户数***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建设**层住宅楼*栋。 *.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采购栏杆、护栏费用。 *.采购范围和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 楼梯栏杆 不锈钢管扶手: Φ****.* 不锈钢管栏杆: 水平附管:Φ****.* 竖向主管:Φ****.* 竖向附管:Φ****.* 高度***mm;间距***mm m ****.* 包含安装(分批次) * 飘窗栏杆 不锈钢管主管: Φ****.* 水平附管:Φ****.* 竖向主管:Φ****.* 竖向附管:Φ****.* 高度***mm;间距***mm m ****.** 包含安装(分批次) * 阳台栏杆 不锈钢管主管: Φ****.* 竖向附管:Φ****.* 高度***mm;间距***mm m ****.* 包含安装(分批次) * 空调板成品护栏 铁质方管,竖向栏杆**mm×**mm×*.*mm方钢、中距***mm;上部横杆为**mm×**mm×*.*mm方钢焊接;高度***mm,涂刷防锈漆 m ****.* 包含安装(分批次) 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物资描述表(附表*)。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云超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 *.*物资报价函(附表*) *.*物资报价表(附表*) *.*报价人营业执照、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报价须加盖公章,注明“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栏杆、护栏报价文件”,报价必须在物资报价表中填写,不能在物资描述表中填写,物资描述表仅是对所询材料说明。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报价文件不得涂改,若需更改,用钢笔在文字上划二条横线,应将更改文字清晰地写在原文旁边,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与询价单位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询价、报价文件内容。 *.*编制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价 *.*本次采购材料的报价为采购材料的到站总价,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本次采购栏杆、护栏的报价为包含安装的到站综合价,费用应包括费用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安装、税金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运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 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到站结算单价。 供应期: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供应期。 五、确定成交人与合同签订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人。 *.*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采购人可依序确定成交人并与之签约。 *.*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六、交货地点与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所属施工工地。 *.*交付时间:在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天通知成交人物资的具体到货时间,如计划有变,也应于到货时间前*天通知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甲方计量款到位后,在乙方安装并验收合格及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三个月内支付当批货款的**%,六个月内支付当批货款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依此类推,待工程结束后 ***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浙商银行应收款链、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承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在**过程中延期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当货款延期支付时间超过 **个月,且乙方提出终止**并主张违约金(包含利息)时:违约金起算点按应付之日起延缓 **个月,期间不计违约金;若甲方超过 **个月仍未支付,甲方自 **个月期末后起算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已付款项不作为违约金计算基数,*年内付清,则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费款项总额的*%。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