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运输公司车辆保养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书 ****年**月**日 招标单位:**绿环运输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运输公司车辆保养维修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原则,**绿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运输公司所有车辆保养维修(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销售,标书涉及六项内容,请认真详细阅读。 投标厂商资质要求: *.*投标厂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投标厂商具备合法之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等数据,并向本公司提供相应复印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票信息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票信息,授权委托书等信息,涉及特殊资质的另行提供。 *.* 本公司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本公司保持对资质审核和追申确认的权利。 *.* 投标厂商具有独立运营柴油货运车辆保养维修能力。 二、本公司履行招标事项: *.* 标书制定:运输公司根据本公司运营情况,制定本招标书,标书所列要求及报价方式详见本标书“三”项。 *.* 运输公司根据所需资质条件对投标方进行审查,条件不符者取消投标资格或投标无效。 *.*组织勘察标的物:将定于****年*月**日 **:**之前专人负责带领投标方勘察标的物,并及时统一解答疑问。 *.*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 ****年*月**日 **时**分开标,逾期不予受理。 *.*标书接收时间****年*月**日 **时**分,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标书报价方式: 快递地址:**开发区**路*号鑫广绿环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收电话:****-******* 邮箱:*********** 答疑电话:****-******* 三.投标标单: 注意! 本公司在位于开发区**路*-*位置,提供车辆维修所需厂房,中标方提供用于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所需的设备、工具和专业维修技术人员,为本公司车辆提供维修、保养和检测等服务。 本公司的车辆型号、用途、性能等情况,中标方已经在签订本协议签予以全面了解,知晓了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所需的设备、工具和专业维修技术人员数量以及需要的厂房和场地情况。 中标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所需的设备、工具、常用配件、物料、辅料等和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到达本公司提供的维修厂房。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具备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条件并开展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工作。 中标方提供的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所需的设备和工具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应能完全满足检测、维修、保养本公司全部车辆。 中标方派驻甲方的专业维修人员应具有熟练的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技术能力,具有规定比例的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人员数量应能够完全满足检测、维修、保养车辆需要的人数。 中标方维修车辆的工时及配件定额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能高于*场价格。本公司若发现所用配件价格高于当日*场价,乙方将返回差价或退货。 所有在招标中备案的车辆,中标方须为其每月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本公司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并出具检验报告单和建议维修项目报告;本公司应自行将车辆交由中标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中标方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中标方保证维修中所用的配件纯正(正规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不能使用假冒伪劣和返修零部件); 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中标方所维修的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电瓶保修一年;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本公司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 中标方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当即排除,二级保养不超过*小时,整车大修不超过*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整车做漆可延至*个工作日完成。 中标方应做好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 中标方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中标方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本公司选择。 中标方在维修中换下的所有配件、总成等,应当交本公司自行处理。 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中标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中标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中标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本公司有权拒付费用。 维修车辆合格出厂后,由本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维修车辆零部件损坏的,中标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本公司派专人与中标方维修技师进行故障问题的认定,以判断故障性质。 鉴于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关系,本公司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维修本公司需修的车辆。 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本公司有权要求中标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中标方必须服从本公司对定点维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遵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协议,向本公司提交全部工作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入厂证件。支持和服从维修监察员的工作,确**点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标方委派专业技师常驻本公司所提供的场地,全面及时地对本公司营运货车进行日常的维修及养护,尽最大可能缩短维修所用时间,节约和降低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 中标方需凭本公司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维修,本公司派专人对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进行监督验收,没有本公司专人验收的维修本公司不予认可。 对本公司车辆中标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换。 中标方要建立所修车辆的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纪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中标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中标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中标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中标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中标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中标方应做好现场*S管理,做好日清日结。 中标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事故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行政、民事、罚款、赔偿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方人员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工伤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双方按每季度结算一次,本公司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拖欠和拒绝结算,中标方应按本公司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车辆维修竣工后,中标方应当向本公司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中标方未出具法**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本公司有权拒付费用。 中标方为本公司提供的优惠条件: *、**小时现场施救; *、车辆常年免费检查; *、区内免费施救和拖车服务。 特别约定:中标方不得以财物、宴请或其他变相方式与本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或给予回扣,否则每发生一次,中标方应向本公司支付*****元的违约金,本公司予以收缴回扣,给予中标方宴请、不正当交往或回扣金额十倍以上罚款,且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中标方保证已经取得检测、维修、保养甲方所有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严格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向本公司提供汽车检测、维修、保养服务。 中标方逾期完成维修、保养时限的,每逾期一天,向本公司支付伍佰元违约金。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标方需提供配件和工时费总报价,后续新增项目按月进行提报更新,报价明细作为本公司审核依据。(备件报价明细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包含以上所有费用的投标。如:不能变相增加通勤费用,人员闲置费用等任何附加费。招标要保证中标三家以上公司(包含个体工商户,流动修车及维修站等维修服务单位) 四、投标方报价: *.*投标方须按本标书格式填写报价,标书上应加盖投标方公章及代理人签字,所有投标价格必须清晰、准确(涂改处请在一旁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 投标人本企业有关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其它信誉证书等《汽车维修报价表》(见附件) *.*投标方的报价须考虑人工成本,设备费用,设备维修运输、道路救援、增值税赋等相关费用。 五、投标厂商与本公司之共同约定条件 *.*凡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未履行合同义务、任意中止或退出者,则一年以内不得再参与本公司招标。同时本公司有权按投标价格排序,洽请相应投标方替补承接其收购业务。 *.*投标厂商所投报价必须按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含税报价. *.*中标方须在收到本公司中标通知之日起两日内签订合同,如拒签合同,视为弃标,一年内不得再参与本公司任何业务。 *.*投标方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无效。 *.*凡投标客户,均视为接受本招标书之各项要求,并认同作为合同履行条款。 六、结算及开票 *.*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公司每月末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