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2024年社会救助“双能力”再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政局****年社会救助“双能力”再提升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民政局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万达中心B座***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万达中心B座***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玮玮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黄**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程**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万达中心B座***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玮玮 :*********** 项目概况 ******民政局****年社会救助“双能力”再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Y-ZB(C)-****-*** 项目名称:******民政局****年社会救助“双能力”再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描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 ******民政局****年社会救助“双能力”再提升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和《**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 〕***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 (*)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 (*)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具体资格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填写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盖章的登记表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万达中心B座***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万达中心B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项目。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相关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澄清/变更(补充、补遗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政局 地址:******黄**路***号 联系方式:程**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万达中心B座***室 联系方式:白玮玮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玮玮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