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尽调服务合作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尽调服务**单位招标,招标人为**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尽调服务**单位招标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选聘*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尽调服务入围**单位,由财欣总部与入围律师事务所签订框架协议,为财欣总部和二级权属公司提供相关项目法律尽调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项为央企、国企或上*企业提供过金融投资类项目的法律尽调服务业绩; *.人员要求:服务团队应不少于*名执业律师,且须执业*年及以上,并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须在**年及以上,担任过国有企业或上*企业的法律顾问;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至****年度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信誉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单位、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律所总部(总所)下属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线下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地点:******华润置地广场A*-*栋**层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华润置地广场A*-*栋**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东路**-*号**财欣大厦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工业南路**号华润置地广场A*-*号楼**层、**层 联系人:刁振宇 联系电话:*********** 九、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时间)。逾期购买招标文件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受理其投标。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第一步: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进行注册并报名。投标人注册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第二步:投标人在************网站上录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SBlH 第三步: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需提供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类似项目业绩,④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及项目负责人业绩,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经彩色扫描后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 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路支行 账号:******************** *.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