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鲁0211强清4号青岛苏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高松对被申请人**苏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强清*号《决定书》,指定**润杰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依法对**苏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现清算组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苏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事宜,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逾期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有关债权申报注意事项及相关文书模板,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自行下载或与清算组联系获取。 清算组联系人:陈喜华 联系电话:****-******** 、 ***********(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省******长江中路***号国汇金融中心A座**楼**润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特此公告。 **苏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 附件 附件四《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三《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附件一《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附件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x 下载 附件五《授权委托材料》.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