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26号公告(受送达人:鼎盛未来(山东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鼎盛未来(**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庞霄宇诉鼎盛未来(**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资纠纷一案(新劳人仲案字〔****〕第***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自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培训期补贴及试用期工资共计贰仟壹佰捌拾元整(小写:****元)。
根据《**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日内来本委(地址:***府前街****号***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领取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