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征集市直劳模体检服务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劳模体检待遇,根据《关于印发**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和医疗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等通知规定,现公开征集*直劳模体检服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为*直单位的各级劳模、**工匠提供体检服务。
二、体检对象及规模说明
体检对象为****直单位各级劳模、**工匠。
*总工会根据申报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家体检服务单位,由劳模、工匠根据自身住址、体检习惯等自主选择服务单位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
全国劳模不超过****元/人;省部级劳模、*级劳模、**工匠不超过****元/人。
四、体检时间
*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劳模报名情况协商确定。
五、相关要求
(一)体检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血糖、血脂、甲状腺功能、肿瘤指标检测、幽门螺旋杆菌检测、B超、CT、妇科等。
(二)其他服务
审查劳模参检资格,为参检劳模提供早餐、专家健康咨询等服务。
六、资格要求
(一)具有承接社会化健康体检服务的资质资格和处置体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的设备设施及应急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具有进行体检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高质量承接特殊群体体检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请有意申报单位将本单位基本情况,****元、****元体检项目清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盖章,PDF版),*月**日**点前发至***********。联系人:李红颖,联系电话:*******。
***总工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