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学院轻钢移动集成警务室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轻钢移动集成警务室
二、报名资格条件
*.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报价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的国内独立法人,持有中华人民**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对公账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为*****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方式
一次报价,同等质量下,以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五、招标文件领取和资格预审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时**分,下午**时**分—**时**分(**时间)。
*.资格预审:参与报价企业来校获取招标文件时,应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校方查验;投标企业于招标文件领取期间踏勘现场,并在后勤管理处领取现场勘察登记表,投标时一并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间)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密封报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前不准启封”字样,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参与投标企业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不需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不需要);报价单;现场勘察登记表;以上为必须提供材料。投标单位还可提供对自身有利条件的说明及有关服务承诺等其他资料;所有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递交及开标地点:********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本项目开标现场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联系人:后勤管理处 李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