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泰安市中心医院中心院区门诊电子显示屏项目推荐性论证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我院将对“****心医院中心院区门诊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推荐性论证,现邀请有固定销售经营场所,具有合法资质及提供售后服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国电子签名法的厂家前来洽谈。 一、 项目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心医院中心院区门诊电子显示屏项目(*套) *、项目编号(包号):****-XX-** 二、供应商要求: *、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软件、硬件等(经营)范围的企业来院参与; *、具备与所投软(硬)件相适应类别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推荐性论证响应报名及截止时间: 时间: ****年*月**日开始起上午*:**--**:**,**:**—**:**至 **** 年*月*日上午:*:**;(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同论证日期和论证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项目联系人: 信息中心仲老师 电话:****-******* 手机:*********** 邮箱:*********** 信息中心 ****年*月**日
****-XX-******心医院中心院区门诊电子显示屏项目论证公告.docx
****-XX-******心医院中心院区门诊电子显示屏项目论证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