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 招标公告 > 合江县兴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技术负责人的公告

合江县兴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技术负责人的公告

2024-06-27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6月27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6月27日在招标网发布合江县兴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技术负责人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年07月05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合江县兴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技术负责人的公告
*****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技术负责人*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治规矩。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工作努力踏实,认真细致,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从业,无社会负面记录,无信用负面记录。 *.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备较强的应急工作能力和抗压能力。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周岁及以下〔****年*月**日(不含)—****年*月*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梁与渡河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工程软件,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要求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具有建设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建筑设计、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政道**梁工程、城*轨道交通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能提供相应社保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含)止。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投递至***********邮箱,电子邮件及文档标题统一按照“岗位+姓名”格式编写。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一律视为无效。 *.报名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技术负责人报名表》(附件*)一份。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五年《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工作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印证材料。 (*)本人证件照(大小在**K以内)和彩色全身生活照(大小在**K以内)各一张,限JPEG、GIF或JPG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完整、如实提供,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按照本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为**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由*****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其日常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由学历、职称、持证、业绩等综合确定。 *.福利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定期体检、节日福利、带薪年休、双休及法定节假日等。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未尽事宜由*****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下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