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评选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的公示
根据《***教育局关于评选****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的通知》(泰教函〔****〕**号)要求,经学校、**区逐级评选推荐、审核、公示等环节,拟推荐薛景晗等****名小学生,崔泽微等****名初中生为*级优秀学生。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望岳东路*号A****-*,邮编:******,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花名册(小学).xlsx *:***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花名册(初中).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