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荧(营)光行·恳(垦)相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荧(营)光行·恳(垦)相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为进一步丰富救助方式,联合专业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类救助,即一套工作架构、三类群体、四社联动工作机制、“五民”工作法、七项服务内容,打造**“荧光行”社会救助品牌,充实服务类救助,变“输血式”救助为“造血式”救助,实施日常探访关爱与形成政府、民政部门与困难群众的良性互动,提高救助政策辐射力度,把党**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里,实现受助者助人自助,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解民忧,用行动温暖民心。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合格承接主体的要求 (*)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承接主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 **:**:**至****-**-** **:**:**(**时间)。 *、地点: ***府前大街**号金融港A座**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