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山东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直播推广系列科普视频制作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直播推广系列科普视频制作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关要求,对五进活动中的每一进开展直播宣传活动,通过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每一进场所(不少于*场),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水平、技能,并通过实际案例讲解、动画演示等形式制作安全宣传“五进”系列科普视频片不少于*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操作知识、技能防范及自救互救等科普短视频等。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应提交的材料: *.机构(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资质证明; *.**省应急管理厅项目宣传效果评估方案; *.****年以来,承担省级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工作的业务实绩; *.项目报价单。 承接主体要求: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各项要求的国内意向承接主体均可参加报价。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号)、《**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鲁财采[****]*号)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承接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 *)具有履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为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效果评估服务的实战经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 **:**:**至****-**-** **:**:**(**时间)。
*、地点: ******洄龙路*号**省应急管理厅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