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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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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6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对《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对《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改革委拟定了《***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支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一)扩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版*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非法设置民间投资进入壁垒。对照落实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电网、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细分行业目录,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宣传解读,引导民间投资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二)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重点梳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确保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投资调控、产业政策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从中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形成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依托推介项目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基础设施、水利、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场开放力度,在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工作中,依法依规,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开发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加大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库、城乡供水、灌区等水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已确定的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营企业一视**。(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理局)
(四)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立足我*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聚焦我*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大政策争取落实力度,用好*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五)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扎实开展各级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价服务保障工作,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混改方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服务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家创新创业大赛、省创新竞技行动等活动,给予国家、省同等资金奖励。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继续实施*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项目,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乡村**项目。鼓励引导民间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繁育,加强畜禽种质**保护与开发利用、品种培育创新、良种繁育推广等能力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参与建后管护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依托特色农业农村**, 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文化旅游等乡村**产业。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推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示范片区、衔接乡村**集中推进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建设。对现代设施规模化示范园、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设施提升标准化生产基地等高效特色设施农业提升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亿元以上的乡村**项目,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比例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规范实施政府和民间资本**新机制,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参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最大限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规范推进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八)稳定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及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式降低购房成本。系统研判房地产形势和房企融资需求,推送融资支持开发项目融资需求名单,“一项目一方案”落实资金支持,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试点,出台《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设第四代“庭院房”、低密度叠墅、被动房、超低能耗、零碳等高品质住宅。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建设,落实好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和规划局、**金融监管分局)
二、支持民间投资多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九)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做好民营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鼓励拿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在推荐申报基础设施REITs项目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指导各(*、区)推出相关激励措施,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十)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开展管理创新与模式创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开展宣传,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建设。支持企业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再投资,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支持申报国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引导辖区政策性银行加快创新,做好闲置低效资产的改造转型与中长期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人民银行***分行;责任单位:*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小区配套设施用房改造,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老旧和低效利用**。对**城*公共交通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支持按照*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城*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城*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政府有关部门)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对产权清晰但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鼓励民营企业产权交易进入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于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年的过渡期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权清晰、手续齐全的民营企业在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分行)
三、健全民间投资项目保障机制
(十三)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按照标准明确、程序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各*(*、区)推荐的基础上,筛选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立*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运用“重点项目全周期管理系统”的综合评估模式,提高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用地、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效率,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优先推荐*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的项目纳入省级和国家民间投资项目库,争取获得国家和省用地保障、金融和财政支持。各*(*、区)应分别建立*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加强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并以此基础推荐*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自然**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
(十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作用,提高引导基金*场化运作水**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引导基金发展环境,鼓励*级政府和*属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级引导基金并对接*级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十五)优化用地保障服务。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确保土地*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拍挂出让,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开展“用地清单制”改革,土地供前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壤污染状况等评估,并对地块进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建立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支持和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具体建设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厂房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房屋用途前提下允许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牵头单位:*自然**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用好“**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加大对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提高审批效率,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不设置隐性歧视条件,并就贷款定量指标与定性要求按年度对银行机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情况开展评价。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实行差异性信贷政策,将信用良好民营企业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等纳入贷款增信范围。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机制,推进**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的担保价值,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牵头单位:*财政局、人民银行***分行、**金融监管分局)
(十七)降低民间投资招标投标负担。降低民间投资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保函服务机构进一步降低保函费率,鼓励政府投资项目或其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根据行业情况,采用年度保证金等期限担保方式、多个项目集中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及保函(保险),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投标企业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诚信守法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四、营造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环境
(十八)强化项目全周期服务推进。着力强化重点项目全周期协同管理数字化系统平台支撑,加强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类项目谋划储备,聚焦项目生成、要素保障、督导推进等关键问题,构建闭环式重点项目全周期服务推进体系。(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
(十九)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机制,在全*范围内从区域、行业、规模三个维度选定***家企业作为定点联系单位,深入了解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困难,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完善问题解决机制,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各*(*、区)相应建立*级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机制。依托重点项目全周期协同系统,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慢等重点问题线索。对事实清楚、问题明确的重点线索,推动有关部门**区加快解决,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落实****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严格执行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梳理编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手册,持续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开展“点对点”辅导,加强政策应用辅导,帮助*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开展优惠数据精细审查,重点审查“不应享而享、应享未享”税收优惠疑点,确保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精准落实。(牵头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二十一)强化国企民企对接**。瞄准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指导国有企业加强与知名民企的**对接,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国企、民企跨层级、跨区域**,重点投向带动我*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产业。争取举办****年度“央企、省企**行”活动,深化*、*国企对外合资**。(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二十二)扩大以商招商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家以商招商模式。积极谋划开展“投资**·共擎未来”招商季系列行动,持续打造“投资**”品牌。加强与本地商协会的联系对接,汇集投资信息,寻求**共识。加强与异地**商会的对接沟通,鼓励异地**籍企业家在家乡投***。(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工商业联合会等*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稳妥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政府部门守信践诺情况,加强与**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协作,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平台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级法院)
(二十四)全面深化投资“放管服”改革。细化落实与*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涉水事项“多评合一”、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线上评估审查等改革举措,为民间投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定期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五)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合理决策。采取多种方式向民营企业宣传解读《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年版)》,引导民营企业切实重视可行性研究工作,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引导民营企业量力而行,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运用重点项目全周期协调管理系统,对民间投资项目进行建前谋划、选址可行性分析,避免企业盲目投资。(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六)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调度评估机制。对明确工作目标、梳理项目清单、公开推介项目、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等工作进展,以及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比、推介项目数量、吸引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规模、项目要素保障力度等工作成效,进行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压实工作责任。有关情况将以通报等方式印发各*级改革部门,抄送*政府和*直有关部门。(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七)宣传推广促进民间投资典型经验。各*(*、区)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创新方式方法,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通过召开促进民间投资现场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印发典型经验案例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各地互学互鉴,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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