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园区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单位为**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园区提升工程 *.项目类别:工程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园区内的道路、苗木拆除、改造,**及园区大门的建筑、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园区内道路、足球场及篮球场地的改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具有合格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采购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户名:**高**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购买时间截止至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未按规定购买采购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到 ****年**月**日 **时**分**秒
五、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报价供应商代表须用 CA 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省***高新区科技公馆*号楼***
采购人联系人:李经理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双月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党君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