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泰安高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高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高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自全省部署开展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以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积极参与,通过考察和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在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年*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增补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的通知》(鲁司[****]**号),**省***岱宗公证处被指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点试点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省***岱宗公证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省***岱宗公证处
地址:**省********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高新区长城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长城路**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楼A*室
联系电话:****-*******
附件: 论证意见及专家证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