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青岛市第一批“青岛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各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 根据*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扶持网络微短剧行业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和*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扶持“**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网络微短剧发展实际,现就公开征集****年***第一批“**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依法注册登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 二、项目条件 *.项目已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重点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公示。 *.项目备案立项方为在**注册成立的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 *.项目拟体现“**元素”,展现**地标建筑、交通设施、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等不同城*形象镜头*次(含)以上、每次时长*秒(含)以上。 *.项目拟于****年**月**日前取得网络微短剧上线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并在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TV等网络视听平台播放。 三、申报材料 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规划信息备案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文旅局、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及时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相关单位,组织做好项目征集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对照申报材料明细,依次提供材料并注明材料名称。《“**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申报表》须在封面申报单位处盖公章,在申报单位承诺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采用A*纸打印,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需提供说明。所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不予退还。 (四)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文化和旅游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予配合提供。所有申报材料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受理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六、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 电子版报送邮箱: ***********。 纸质版报送地址:********路**号海信创业中心****房间,***文化和旅游局电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可邮寄)。 联系人:杨创意,联系电话:****-********。 ***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