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定远寨中队五小场所改造工
一、采购人:*****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大队 地 址:**冉子路**路路口西***米**(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常景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清泉街道南环路西首**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二、采购项目名称:*****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大队**寨中队五小场所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GXZX********/L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元 * *****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大队**寨中队五小场所改造工程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泉街道南环路西首**) *.方式:现场领取。 备注: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清泉街道南环路西首**)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清泉街道南环路西首**)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