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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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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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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8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年08月26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对院内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及期限:*.*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根据相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年 *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总务科
六、投标人报名资料: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报价表。本次招标采用一轮报价,需要报最低价,封面要注明报价表,盖章有效,单独密封。
(四)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份类似服务业绩(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二)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三)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内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报价单:*************.xls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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