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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通告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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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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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8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通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年08月30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通告
***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
通  告
根据《*******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高政办函〔****〕*号)文件精神,拟在我***个乡镇(街道)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
粮食生产的土地深耕、旋耕、机播、机收等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原则上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单季粮食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的**%补助服务组织,**%补助服务对象,补助资金总额***万元。
三、支持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承担本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村集体领导班子团结,组织能力强,群众接受服务意愿较强;
(*)自身拥有与其组织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
(*)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核算准确;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型**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
(*)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
(*)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报名及遴选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社和农业企业需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并持所在乡镇(街道)同意函后到领导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联  系 人:李晓艳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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