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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324省道鸭子口至厚丰溪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征求意见公告
第一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备注服务/货物/工程所属行业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
要求/备注说明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
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
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SCG[****]CS-C-***号
*.采购项目名称:长阳***省道鸭子口至厚丰溪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路线起于清**岸西竹坪附近,路线向东设中、长隧道穿越清**边台地,至风包岭后转向东北,经罗家坪、曹家河一路向东降坡,于厚丰溪附近与***省道老路相接。路线全长约**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采购项目预算:******.**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确保报告通过评审取得批复。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相关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编制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版》;
(*)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发[****]***号文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建设部以发改投资【****】****号文印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及现行规范、规程和指标、定额等;
(*)收集项目影响区其它相关规划。
(*)如遇国家、行业规范调整,按调整修订后的新规范执行。
四、磋商范围
采购人就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五、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地点:********龙舟坪镇;
*.付款方式: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一次性付清。自收到发票后*日内完成支付。逾期付款按照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报价需包含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全部费用,总额包干。
*.服务人员要求:成交单位应对本合同工作内容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未经甲方允许,专班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服务经验要求:供应商近*年(磋商截止日往前推)至少开展过*项类似项目(公路工程可研编制业绩项目)
第二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同品牌检查:
*.*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有效磋商品牌不足*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二)响应文件澄清
*.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三)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多轮磋商
*.*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
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可以为*家)。
*.*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技术评审
*.*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报价评审
*.*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价格扣除: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计分办法及复核
*.*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名(*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可以为*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家(*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可以为*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
)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家)。
*.*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停止评审的情形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个月内(至少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个月内(至少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公路工程(提供平台查询截图)。
备注:
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信用信息核查
*.*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审查内容
*磋商报价(*)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响应文件编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
(*)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
*响应的要求(*)提供所投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其他实质性要求(*)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围标串标情形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三)评分标准
评分因数评分项分值评分说明类型
价格评议价格分**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报价
技术评议对项目现状的调查分析**结合项目背景对项目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内容全面合理,分析深刻,层次分明的得**分;内容存在部分缺陷或者缺漏,但内容相对合理得*分;分析不全面,构思不完整,层次不分明得*分;未提供不得分。解决方案
重点难点分析***、对评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进行分析,有独到见解,分析科学合理,有详细的解决方案得*分;分析存在部分缺陷或缺漏等,但分析有见解,相对合理科学,有相应解决方案得 *分;有提供分析,但是分析较少,或分析偏离主题或不合理科学,解决方案较少或方案不科学,得*分;未提供不得分;*、对评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进行分析,有独到见解,分析科学合理,有详细的解决方案得*分;分析存在部分缺陷或缺漏等,但分析有见解,相对合理科学,有相应解决方案得 *分;有提供分析,但是分析较少,或分析偏离主题或不合理科学,解决方案较少或方案不科学,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估服务方案**对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分;*、方案内容完备,可行得*分;*、有服务方案,内容欠缺,基本可行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提出的后期服务合理化建议规范全面清晰、切实可行的得*分;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的得*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点把握科学准确合理的得*分;时间点把握基本合理的得*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主要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措施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完整合理的得*分;措施基本合理的得*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特色服务条款、售后服务措施**、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得*分,特殊服务条款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得*分,售后服务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得*分,未提供不得分。解决方案
商务评议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评审意见或批复或核准意见或评审会议纪要印发时间为准): *.独立完成*项**或改扩建二级公路及以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完成*项**或改扩建二级公路及以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加*分,最多加*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的: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的得*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的得*分,最高得*分。 *.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含公路专业)的,得*分。 *.近五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评审意见或批复或核准意见或评审会议纪要印发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完成*项**或改扩建二级公路及以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得*分,最高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资质能力证明
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分。 注: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且还须同时提供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在投标截止时最新状态(状态显示为“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资质能力证明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资格的,每人得*.*分,最高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含公路专业)的,每人得*分,最高得*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资质能力证明
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