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CQ-****-***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包号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包一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时间) *.* 地点:**诚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小吕村) *.*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等资质、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未确认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不予接受。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 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至**:**(**时间) *.*地点:***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间) *.* 地点:***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媒体 《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省******鹤伴一路***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诚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办事处小吕村 联系人:肖青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