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青岛日报数字报-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青岛市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关于对城阳区拟实施道路泊车收费路段进行社会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青城发改价格〔****〕*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拟实施道路泊车收费路段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拟新增实行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收费路段
(一)一类收费区域
*.吉阳路(长城路至春城路,共***个泊位)。
(二)二类收费区域
*.荟城路(瑞阳路至春阳路,共**个泊位)。
*.**路(长城路至春城路,共**个泊位)。
(三)三类收费区域
*.康城路(明阳路至康城支路,共**个泊位)。
二、起止时间
****年*月**日*时起,停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及免费原则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青城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标准变更,按照新标准执行。
四、停车要求
在收费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驾驶人须将车辆按顺行方向有序停入单个停车泊位内,配合现场停车管理员的指挥,严禁停压车位标线或一车占两位。
*.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应及时拉紧手刹,锁好车窗,做好机动车和车内财物的安全防护。
*.驾驶人在驾车驶离泊位前须自觉按收费公示牌提示的既定停车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
五、附则
*.以上内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面向***进行公示,公示期*天。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住房和城*建设管理局
******发展和改革局
*****局**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