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江安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关于拟征集2025年江安县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
***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关于拟征集****年***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 ***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 关于拟征集****年***第二批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 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 按照《**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年**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资流〔****〕*号)安排,为扎实做好我*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拟征集参加我*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期限 ****年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年*月*日起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二、征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在***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二)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 在***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除蓄电池外的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以下简称其他部件)回收主体。 三、基本条件 (一)销售主体 *.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 *.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收回、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 *.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二)回收主体 老旧电动自行车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应为已在**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锂离子蓄电池、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由***经商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另行确定。 四、报名资料 (一)活动报名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承诺函(销售主体提供) (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打印(销售主体提供) 报名参加活动的主体需提交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落实****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号)要求,做好相关主体确定工作。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新车应符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因此报名参加活动的销售主体需销售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 (二)主体责任。报名参与活动单位应签署承诺书并报***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留存(具体格式见附件*、*),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由*(州)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确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营销宣传和业务培训,销售主体提供收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 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按要求做好系统相关信息填报;严格遵守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规范经营,严禁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虚假宣传等违反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相关主体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规定。存在销售主体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补贴资格,并收回补贴资金,同时*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作出行政处罚;存在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以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利用不正当手段(价格虚高,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资料报送 ***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请在****年*月**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竹都大道西段**商业银行楼上*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件:*.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主体承诺书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新车应符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情况汇总表 ***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