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施工变更公告(二)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施工变更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施工 二、变更事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B)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现变更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施工标段”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特此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政局 地 址:***行政中心*号楼(**中路***号) 联系人:郭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昊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和北街****号 联系人:朱晓莉、马小燕 电 话:****-*******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昊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