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李沧区滨海绿道(白泥地公园南端-李沧城阳区界)建设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城*建设管理局****年*****绿道(白泥地公园南端-*****界)建设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C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绿道(白泥地公园南端-*****界)建设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项目负责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变更为“*项目负责人 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城*建设管理局 地址: ***书院路**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任工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