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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城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产业园(一期)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异常情况报告
霍尔果斯*城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产业园(一期)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监理(二次)于****年**月**日 **时**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截至时间内只有二家投标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投标企业不足三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号令)第三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故此终止本次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