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普定壹号院建设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及景观工程异常公告
关于“**壹号院建设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及景观工程”重新招投标的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拟建设的“**壹号院建设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及景观工程”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省公共**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并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亿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收到该公司递交的关于**壹号院建设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及景观工程中标放弃函。 根据此情况我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需重新组织招投标工作。 特此说明! 招标人:***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年*月**日 文件预览: 招标放弃函.pdf 重新招标的说明.pdf 异常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