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贵州总队贵阳支队机关2023年度办公楼功能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总队**支队机关****年度办公楼功能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至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变更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sup*;,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sup*;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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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