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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技术研究院压裂、酸化液体配置服务
****年工程技术研究院压裂、酸化液体配置服务 项目名称: ****年工程技术研究院压裂、酸化液体配置服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工程技术研究院压裂、酸化液体配置服务 项目金额:****万元(不含增值税)。 资金来源:成本 服务地点:吐哈油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内容:(*)提供压裂和酸化所需液体配置服务;(*)将配置的压裂和酸化液体运送到施工现场,化工材料可根据甲方需要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废旧包装的回收及残、废液体的回收。 项目单位: 工程技术研究院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拟选商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井下作业公司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公司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招标项目外,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具体理由: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井下作业公司是中石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一直承担吐哈油田压裂、酸化及特种作业施工任务,在吐哈油田压裂、酸化技术服务方面具有独占性,是唯一具备人员资质和设备能力服务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配置、拉运,以及压裂、酸化液体的配置设备和人员资质,为了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压裂、酸化施工液体质量,液体配置服务必须依托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井下作业公司。 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选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公司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招标项目外,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之规定,可不进行招标;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按可不招标项目审批程序履行审批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特申请与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井下作业公司对《****年工程技术研究院压裂、酸化液体配置服务》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邓强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李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