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勐海县人民医院黎明分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变更通知
***人民医院黎明分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变更通知 致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以下内容进行修改,请知悉: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项中的“证明材料指:与拟任本项目职务岗位相对应的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岗位证、注册证、养老保险证明等扫描件。”修改为“证明材料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人员配备要求拟任本项目职务岗位的人员相对应的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结构专业分项负责人、给排水专业分项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分项负责人、电气专业分项负责人、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证书,人员资格证书与注册证为同一项证书的,提供一项即可)、养老保险证明等扫描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可以加盖单位公章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上传。 本次变更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故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顺延。 特此通知! 招标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