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普洱市主城区南部供排水工程-思茅区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澄清补遗
普洱*主****供排水工程-**区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澄清补遗
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普洱*主****供排水工程-**区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提供的资料一、项目概况中“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中短线“--”显示有误差,为保持招标文件前后统一,现更正如下:
*、项目名称(初设批复):普洱*主****供排水工程-**区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普洱*主****供排水工程-**区第四水厂建设工程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请各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自行查看招标澄清补遗,避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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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