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3)鲁0113强清81号关于企业证照、印章等作废的公告
**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关于企业证照、印章等作废的公告
****年**月*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鲁****强清**号《决定书》,指定**圣义律师事务所组成**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无法联系到**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未能接管到**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财务账册、发票及重要文件等。
清算组特公告声明:上述清算组未接管到的各类印章、全部证照及其分、支公司的各类印章、全部证照(如有)等,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起(即****年**月*日起)作废。
自**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之日起,由上述声明作废的资料所产生的所有行为均与**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公告发布前所形成的事实、法律关系等,应由清算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依法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老槐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